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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资金投资运作模式|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2016-08-27  来源:银行理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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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商业银行在募集理财资金并进行投资运作的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规则和理财产品合同确定的义务,否则会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风险。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资金管理运用不规范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第一、单方扩大投资范围       部分商业银行在募集理财资金后,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在未与投资者进行协商或经不起眼的站、报纸发布公告就将理财资金投向未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确定的其他市场。这样的行为涉嫌超越委托授权的权限。       第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       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对理财资金投资管理进程的信息披露不完备,未能定期向投资者公布理财产品对账单据、市场表现情况等相关材料,也未能在理财产品到期或投资收益分配时向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案例简介       2015年下半年,宝能系与万科之间的收购与反收购大战备受瞩目。但随着事件发展的深入,公众的关注点便发生了转移,即转向对宝能系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之上,根据梳理宝能系资金的结构图(见图二),我们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在其中的重要地位。       图二由金融监管政策研究院孙海波制作       如图所示,我们能发现商业银行资金在宝能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浙商银行理财资金,一类是其他商业银行的配资,而其中浙商银行的理财资金是其主要资金来源。浙商银行理财资金的流转途径如下:先购买五矿信托计划,再由五矿信托计划入股浙银资本,再由浙银资本购买华福定向资管计划,再由华福定向资管计划购买浙商宝能基金有限级份额,再由浙商宝能基金入股钜盛华,最后再由钜盛华购买万科A股。虽然最后浙江银行理财资金的这一走向被认为是合规的,但并不意味这就是合理的,信息披露是及时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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