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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男婴|男婴被护士救活后送人 护士这么做真的合法么?

2014-10-07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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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家在内蒙古赤峰、刚满18岁的女孩丽丽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35周多后,其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手术顺利,出院清单上还写明有20元处理死婴的费用.但产房护士梁晓华发现被引产的孩子并未死亡,遂将孩子从存放医疗垃圾的袋子里拿出来抢救.     我们来理一理思路:护士是路过听到在塑料袋里的婴儿哭声,如果她这个时候没想到兄嫂想要孩子,不救婴儿致婴儿死亡,那么就不会有任何责任是吗 [作揖]在下服气 贵审判庭是真的厉害.就算活了 反正签了死婴的单子在法律上就不是一条命了     护士家里亲戚没有小孩,护士很早就想要通过这种途径给亲戚家里抱一个小孩,这种想法就已经犯罪了,35周还去做引产的确是怀孕妈妈的错,但是既然活了还是要和亲生父母说一下,如果亲生父母不要就签责任书,在不明确情况下私自处理就是犯罪.     不过说实在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然要引产啊,现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还没运费呢,请问未到结婚年龄生下来给上户口吗,体制内未婚生育不开除吗?如果不给上户口工作保不住,请问这个生育合法吗?     不知道怎么说了,这个孩子长大以后知道这件事他会是什么想法!等孩子长大了,告诉他为什么能活下来,再问问他谁该判刑吧.尼玛法理不合,天理难容!难道说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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