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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吃掉免费阅读]一不小心就被罚?这50家P2P如何“称呼”收益率

2019-02-04  来源:网  点击:

【www.fxlll.com--网】

11月初,据深圳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信息,包括珠宝贷等在内的4家公司,因违反互联网金融广告法遭监管部门罚款或罚没所得。

其中,珠宝贷、金海贷(已于11月15日宣布停止运营)两家P2P平台分别因网站发布的金融产品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年化收益”、“本息有保障”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的内容,分别被处罚款10万元、罚款12000元。

记者注意到,有媒体援引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余杭的观点表示,上述处罚依据《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作出,即:

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记者专栏作者、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宇认为,对于“预期收益率”表述,监管机构认为其涉嫌保证性承诺,因为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消费者来说,是否购买产品就是以收益率来判断。

不过,也有报道称,有监管人士表示,在实际执法中,单纯出现“预期年化收益”等字眼并不会被认定违规,前提是一定要进行风险提示,要在醒目位置配上“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等提示语。

记者注意到,上述受罚平台之一的珠宝贷,其关于利率的表述目前已更改为“往期年化收益率”。另一家受罚平台——金海贷已于本周三(11月15日)宣布停止运营,据媒体此前报道,在停运前,其官网有关收益的描述已经看不到“年化收益”的字样,但仍可以看到“预期年利润率”、“预期年化收益率”等字样。

实际上,关于禁止平台标的产品出现“预期收益率”的信息,早在今年三月传出的北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就有所提及,彼时的细则称,“禁止:网页和平台上有理财字样、预期收益率等理财产品特征的信息”。

而在当前监管层反复提及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互联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延长的背景下,尽管上述处罚涉及的金额不算大,但其中所传达的信息,对P2P平台而言有着不小的警示意义。

那么,如果不能用“预期年化收益率”、“年化收益”等之类的字眼,平台该如何表述发标时展示的利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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