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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行业1 3制度体系有哪些]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有哪些优点?

2016-04-25  来源: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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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8月25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信披指引》),旨在维护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该《信披指引》设置了63个指标,明确了机构在网贷全过程的披露内容和要求。       此外,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之后,该《信披指引》的发布意味着网贷行业监管体系“1+3”的搭建完成。       据了解,《信披指引》主要说明了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具体事项、披露时间、披露频次及披露对象等。       了解到,在此次《信披指引》中,信批分为向公众披露的信息和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前者包括络借贷信息中介的监管备案登记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信息、公安机关核发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和中介机构风险管理信息。后者则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项目风险评估极可能产生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项目有关信息等。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于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重点环节的审计结果和上一年度合规性审查报告。同时,中介机构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截至上一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的信息,包括成立以来累计借贷金额和笔数、借贷余额及笔数、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及笔数、逾期90天以上金额及笔数等。       此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发生七种情况应当于48小时内将事件起因、目前状态、可能产生影响和采取措施向公众披露,涵盖了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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