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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硕士章莹颖】北大硕士离职被收13万补偿金,公司和硕士谁是对的?

2019-01-06  来源:个人所得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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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过不要脸的,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       北京户口在2008年的时候,在市场上的公允价值已经是3-4万了;那时北京只有1号线、2号线、13号线三条地铁,还没有如此繁荣的经济;2017年的北京户口,在市场上的公允价值在30万左右,但是获得北京户口的方法,却只有应届生持三方协议落户、夫妻团聚、人才引进,数来数去,只有应届生落户是最容易的,其他两种方式都要排队排上几年。       这位李先生既然跟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并且签了工作承诺书,约定如在工作年限内离职的话,赔偿公司15万,这就不是劳动法的范畴,而是一项协议。既然李先生坐了承诺签了协议,那就一边拿户口,一边工作五年呗,钱货两讫。       公司可没占便宜。一个小型高新科技公司如果不给解决北京户口的话,怎么可能用9000月薪招聘到一个北大硕士?但是公司也同样付出了机会成本,毕竟如果李先生不来,想要北京户口又条件不错的应届毕业生多了去了。       这才叫走自己的路,让后人无路可走。       为什么李先生先乖乖的交了补偿金?       因为他不交补偿金的话,公司不会给他开离职证明,而且公司还管着李先生的档案;也就是说,小李先生是不得不交补偿金的,如果不交,会受到公司的惩罚和制约。       那李先生后来为什么又敢起诉原公司了呢?肯定因为户口已经从原公司的集体户迁出,档案也顺利的迁走了,原公司再也没有制约这位小李的手段,所以小李就敢于厚着脸皮起诉老东家要回补偿金呗。       跟大家说一个重点信息:档案的迁出迁入、材料的补充、转正定级等,都是需要存档公司开介绍信并加盖公章,补充转正定级材料的。       如果小李没有得到原公司的同意,他是无法把自己的档案迁走;       如果小李拿完户籍就想走,原公司还有可能给小李的转正定级材料上写上点差评……       所以「机智」的小李同学,就「老谋深算」的工作半年后,等到原公司为他办完了落户、存档、转正定级之后,才提出离职,并按照当时的承诺赔偿原公司13万;等到小李跟老东家和和气气的把户口和档案迁走,不再受制于人后,立刻撕下了微笑的伪装,跟老东家对簿公堂讨还这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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