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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如何区分_借贷双方当事人串通利用伪造票证签订虚假借贷合同诈骗担保人属于什么犯罪?

2014-10-28  来源:抵押贷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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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贷双方当事人串通利用不存在承兑汇票签订借贷合同,然后骗取担保人担保。到期后借款人无法偿还该笔资金,出借方通过虚假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怀疑该案是借贷双方当事人设的局,遂向公安局报案。经公安部门侦查,该承兑汇票与真汇票票额不同,借贷时已兑付不流通。借贷双方当事人涉嫌什么犯罪?       担保人需要承担啥责任,关键在于担保人提供啥担保。       借贷双方利用伪造票据骗取银行贷款,这是内外勾结行为,显然属于犯罪行为。在这里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个担保人是否提供了虚假资料,对于提供的虚假资料是否知情。       担保人通常对于一次借款行为承担的担保义务,也就是如果借款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还款,那么担保人就需要履行担保义务,继续还款。如果担保人拒绝还款,那么银行也可以追究担保人责任。       所以如果担保人没有参与造假,也对造假不知情,那么在借款人没有逾期还钱前提下,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那么担保人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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