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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_“国有资本划转”新政出台 VC/PE行业重大利好

2019-02-04  来源:基金  点击:

【www.fxlll.com--基金】

11月18日上午,《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正式对外发布。国发〔2017〕49号规定:“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 。”

这意味着多年来让VC/PE头痛不已的“国有股转持”政策从2017年11月9日起停止执行。

政策出台很突然!以至于让人一时不敢相信。之前,没有任何政策上的风吹草动。对笔者而言,最近一周就有两件事与“国有股转持”有关。一是在工信部主持的《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退出机制研究》开题会上,几位投资机构负责人不约而同地把“国有股转持”问题列为基金退出的最大难题;二是在北京创业投资法学研究会年会上,“国有股转持”问题被列为创投行业的最大痛点之一。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看来19大之后的一些政策走向,不能用惯性思维来判断。敢于打破常规,着眼于顶层制度设计和实施,将成为新常态。国发〔2017〕49号的出台就是最好的例证。

一个核心:充实社保基金战略重大调整

  • 由之前的“国有股转持”升级为“国有资本划转”

  • 抓大放小,不再像从前那样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2009年施行的“国有股转持”就像在剪羊毛、捡芝麻,不但耗费巨大的政府行政成本,而且市场主体采取各种方法规避,机构怨声载道,更关键在充实社保基金缺口方面可谓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国发〔2017〕49号规定: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当前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同时也为进一步划转预留了政策空间。

    抓住这些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和大户,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牵一发而能动全身。抓住国有资本的源头,就没有必要在国有资本参股的股权投资基金中再去分一杯羹。可以说这种大手笔和大魄力,为真正解决中国养老金亏空问题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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