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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上月】上月15宗股票买卖及减持违规

2019-01-26  来源:股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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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交所11月10日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落实减持新规相关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落实减持新规要求,规范本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减持行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本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2017年5月27日,自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来,两大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饱受诟病的减持乱象迎来“史上最严”监管风暴。

据长江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深交所10月发出的监管函中,有超过15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上交所发布通知要求规范减持信息填报

上交所要求,各上市公司应在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大股东、董监高、一致行动人及境外上市股本等相关信息,并对前期已经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在此之后出现新的适用情形,或已填报数据发生变更时,上市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更新。

在需填报的减持相关信息具体内容方面,《通知》要求董监高如实填报上任伊始原定任职结束日期、实际离职日期、减持预披露日等影响董监高能否减持及减持比例的信息。

对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的填报,要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均应如实填报其一致行动人情况。单一股东持股量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但因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达到5%以上的,也应当填报上述信息。此外,考虑到多地上市公司的境外上市股本数量直接影响到股东可减持股份的计算,《通知》还特别要求,多地上市公司务必准确核实并填报境外股本信息。

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等将被严惩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0月13日曾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责,肩负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同时,警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应谨记并严守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权、利、责边界,凡是敢触碰资本市场红线、底线的,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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